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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禮拜原本要回家的,可是後來想想還是留在台北吧!

於是就留下來了。

跟媽媽說,她有些失望,她說幫我準備了我最愛吃的粽子。

就是那種什麼都沒有,只有蘿蔔乾那種。

 

只有她,才會對我這麼好。

其實我是想回去的,可是,我決定先把自己整理好,再回去。

 

今天媽媽先幫阿婆過節了。

時間真的很快,她已經離開我們要兩個月了。

我知道這一天會來,我一直都知道。

所以我去年的生日願望和今年的新年願望,就某方面來說,也算是實現了。

只是被留下來的人,會痛而已。

 

在芝山站下車。

經過那家已經收起來的店,我們以前常去的那兩家。

經過那家味道很好的牛肉麵店,經過那家曾經併肩的麵線店。

走到了假日拿來消磨時間的百貨店。

我喜歡百貨店,因為百貨的空氣中存在著一股讓人幸福的味道。

空氣是幸福的,周圍的人也是幸福的,也就會感覺原來被幸福圍繞的自己,也是幸福的。

我一層又一層的攀登,但還沒到最上層─那家我們最常駐足的店─我停止了。

從七樓,坐著電梯往下。

我也放棄了在最上層找一家店,好好的坐下來吃一頓的機會。

 

鞋壞了。

我本來想拿去地下室給鞋店修,但師傅說要等四十分鐘,於是我放棄了。

並不是我不願意等待,而是這雙鞋,我已經修過很多次了,每次壞的地方都一樣,而且還很咬腳。

而一樓那成千上萬看起來好美的鞋子,卻也不見得適合我,於是我離開了。

我坐在百貨店外的花圃牆上,靜靜的看著剛滿周歲的孩子,嘴裡說著「慢慢的」的媽媽,兩個外籍看護,還有她們照料的婆婆。

天色還沒暗,但卻很多感慨。

 

我脫下鞋,拎起它們,赤腳走到垃圾桶前,將它們扔進去。

就頭也不回的走了。

我並沒有搭捷運,因為我想試試那種「沒穿鞋」的感覺。打著赤腳回家。

 

滿好玩的。

經過家樂福時,我原本還思索著要不要去買雙臨時的拖鞋來穿,但我還是「經過」了家樂福,並沒有進去。

一開始會有些擔心,怕地上有碎玻璃或釘子,怕腳劃傷了。

但擔心都是多餘的,當我決定把鞋丟進垃圾桶的那個瞬間,我就已經決定要赤腳走路回家了。

那些我害怕的,可能阻礙我的,都是自己想的。它們也許存在、也許不存在,但即使存在,我也不見得碰得上。

所以,決定了就做,就對了。

 

傍晚的地板,還是暖的。這是有穿鞋,感受不到的。

柏油路面有些碎石頭;往北的人行橋上,是最好走的;捷運軌道下的紅磚,踩上去的感覺很奇妙;捷運外那些間隔一公分以上的磁磚,其是是整段路程中最難走的;全家的地板,滑滑涼涼的,我在裡面吃的東西才回來。(和原本預定的百貨美食街真的天差地遠,人生果然都會走到意想不到的地方XD)

不知不覺,就到了。家門口。

不過也就是這樣嘛!就十幾分鐘沒穿鞋的感覺。

扁平足走這段路,還是挺心苦的(笑)。

 

回家徹底把腳洗乾淨後,又跟沒事一樣了。

但我不會忘了這件事情帶給我的感受,就像我的心,始終有些部分只屬於某些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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